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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層面探討嚴重高山症投藥之兩難困境



作者 整理: 邱 哲 煌

九十九年元月十日 定稿


有的山友很熱心,很關照周遭的人,不管是一般的病症還是高山症,也不管是輕症或重症,只要幫得上忙,他都會義不容辭。有的領隊會猶豫投藥,深怕稍一不慎,觸犯醫療法規,纏得一身官司,所以,原則上採取不投藥的堅持,只做其它緩和症狀的處置;有的領隊會積極投藥,但仍然戒慎恐懼,擔心這藥給得對不對,或劑量恰不恰當,背負極重的壓力;如果不給藥的話,可能就只有眼睜睜地看著隊友在你眼前繼續惡化,更有人道上的包袱。在極度缺乏醫療資源的高山上,給不給藥,真是兩難!
諸位認為如何是好呢?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293 條

(無義務者之遺棄罪)

遺棄無自救力之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94 條

(違背義務之遺棄罪)

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針對這種兩難的困境,我特地請教了一位檢察官及兩位法官;三位都有高山經驗, 三位也都是現職的司法人。

壹.

請教檢察官一個問題:

高山上, 高山症蠻常見的;偶爾會碰到嚴重的情況,譬如:高山腦水腫、高山肺水腫。偏偏有時處在無法對外聯絡通訊的地方,或是碰巧遇到惡劣天候時,直昇機無法即時救援,有些山友因此命喪黃泉。在這種緊急情況下,如果領隊或山友(非醫療人員)剛好帶了治療高山症的藥,依法可以給藥嗎?如果法令不允許,難道就眼睜睜看著一個原本有說有笑、生氣蓬勃、真真實實的生命體,在你面前與死神掙扎、拔河,終至歸於死寂?真是天人交戰啊!

檢察官的答覆如下: (條文是我 Lawechiu 自己抓來貼上去的)

由於藥事法主要是規定藥商和管制藥,醫師法規定醫師的責任和義務,藥師法規定藥師的工作權責,

醫師法 (民國 98 年 05 月 13 日修正)

第 1 條

中華民國人民經醫師考試及格並依本法領有醫師證書者,得充醫師。

第 8-2 條

醫師執業,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為之。但急救、醫療機構間之會診、支援、應邀出診或經事先報准者,不在此限。

第 11 條

醫師非親自診察,不得施行治療、開給方劑或交付診斷書。但於山地、離島、偏僻地區或有特殊、急迫情形,為應醫療需要,得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指定之醫師,以通訊方式詢問病情,為之診察,開給方劑,並囑由衛生醫療機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執行治療。

前項但書所定之通訊診察、治療,其醫療項目、醫師之指定及通訊方式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21 條

醫師對於危急之病人,應即依其專業能力予以救治或採取必要措施,不得無故拖延。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目前找不到一般民眾的責任,故只能想到回到原本基礎的刑法原理,在所謂緊急的情況,會構成刑法24條緊急避難的要件: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24 條

(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但是,只要是用到刑法,就必須遵守證據法則,此部分是非法律人很難注意的事,主要的情形是,用藥有疏忽反而造成傷害(如果真的發揮功能,應該不會有糾紛),投藥的人必須事後舉證證明用藥人當時真的有高山症、腦水腫、肺水腫的徵狀,而且,必須是顯而易見的徵狀,並投藥人要有該藥的必要知識且已遵守投藥時間和原則,這些都很嚴格,因為刑法第24條要能構成,是很少數的,在我任職司法業務10年間,只認定1次過,

還好,上次有聽1位高山嚮導,這些高山症的知識和排除方法好像他們都有學過,只是投藥的知識,沒有人教他們,如果有專業的醫師指導他們,使他們可以在必要的時候準確投藥,即使用藥有問題,若已遵守了規則,還是可以使用緊急避難的法則。

若是因用藥錯誤造成生命、身體之危害,會構成過失傷害或過失致人於死的要件,嚴重一點,如果是完全沒有顧及用藥知識和規則就投藥,會構成刑法第13條第2項的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故此部分檢察官會偵辦,再以證據認定構成要件決定是否提起公訴。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12 條

(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第 13 條 (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通常用藥正確了,沒有受傷或死亡,都可以認定是緊急避難,即使違反醫師法,也會為不起訴之處分。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第 57 條

(刑罰之酌量)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98 年 06 月 10 日修正)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第 276 條

(過失致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貳.

一位法官認為,在這種人命關天的緊急狀況下,給予正確的藥物治療是合情合理的。

根據刑法第 24 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 應該不會有檢察官做出起訴處分的吧。 法官還慎重的問我,目前有這樣的案件被起訴嗎? 如果有的話,他就要再詳細地翻閱法條再答覆我了;我說沒有啦,我在設法幫山友們解套而已;台灣有如此多的崇山峻嶺,每年都有數量龐大的山友在高山活動,碰到嚴重高山症的機會之大,自然也不在話下。

以前對高山症的認識普遍不足,現今經由多位醫師、相關單位、團體的努力宣導,以及便捷網路的訊息傳輸後,大家多少都有點概念了。而較具經驗、對高山症的症狀及判斷下過功夫的領隊及山友也為數不少。

如果高山的通訊管道暢通無阻的話,隊伍也準備了齊全的高山症藥物,在山友、領隊的高度警覺下,提早發現問題,然後經由遠距通訊,就可在醫療人員的指示下給藥,免去違反醫療法令的心理負擔與屏障;但是,實際上,很多適合過夜的山區都是通訊阻隔地帶,在狀況突然發生時,醫療指示下不來的情況下,如果逕行採取自力救濟的行為,又怕因法律問題造成惱煞人的纏身官司,惹得一身腥,所以很多人,包括領隊、嚮導乾脆都採取不作為、明哲保身的保守態度,等待外援。結果當然可能錯失第一時間穩定改善病情的救命良機,留下諸多遺憾事;相反的,如果現今的法令已經為勇於救人的行為,預留轉圜餘地的話,我相信將有更多的生命會被救回,免去許多傷痛和悔恨。 最後,法官又加了一句, 管制藥的使用還是不被允許的喔!我回說,高山症的主要用藥都不是管制藥,都不是麻醉藥品,應該沒問題。

參.

另一位法官也持相同的、肯定的態度。這位法官因為有醫師親屬,對高山症及其用藥也頗有研究和認識,加上其具有親切、和藹、樂於助人的人格特質,常會關心山友的身體狀況,遇到山友表現出明顯的高山症癥候時,總會拿出高山症藥物給身體不適的山友服用,並幫忙照顧他們。

此位令人由衷欽佩的法官建議,面對高山症,不論是輕症的急性高山病,或是重症的高山腦水腫、高山肺水腫,給藥前,要先跟罹病山友解釋該藥的效用與副作用,也要詢問是否有藥物過敏的病史。例如,把丹木斯(Diamox)交給患有急性高山病的山友前,要先問他對磺胺類藥物會不會過敏?有沒有蠶豆症的體質?副作用有哪些哪些,其中以臉頰、舌頭、嘴唇、手腳發麻為最常見等,諸如此類,然後請他本人親手拿藥去吃。整個過程最好有第三者在場做見證,如此一來,即可免去法律爭議,保護自己,即使真正發生爭議的可能性不大。在此,我再追加一點注意事項,請第三人或你自己逐項完整記錄下,事發的時間,當時的症狀及病徵,每次用藥的時間、藥品名稱及劑量,以及隨後的變化等。

這位法官隨後寄給我一篇文章,也同意我轉貼。

以下就是法官親自執筆的文章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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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山的人常往高山跑,但高山並非我們經常生活的地方,所以難免因體力、天候、意外等因素而造成傷害,如何在山上將傷害減到最低,就得發揮團隊的力量,儘力救護。但我並非醫護人員可否為山友投藥?如何適當投藥?

一、非醫護人員得否為山友投藥:

按醫師法第28條規定:「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投藥為 醫療行為,所以這規定是所有山友要給藥前最大的疑慮,無醫師執照之山友若於山上給藥,不就要判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嗎?不!不!不!該法條但書有規定「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1.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生或畢業生。
2.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3.合於第11條第1項但書規定(即通訊診察)。
4.臨時施行急救。」由上開第4項規定可知,在山上為已罹患高山症之山友所為「臨時施行急救」之投藥行為是不罰的。

二、如何進行投藥:

(一)對症下藥非我們一般人所能精確判斷,但對於所帶上山的藥物所治療之病症為何?服用劑量?有何副作用?等都必須事先查明並作記錄。我每次上山都帶一大堆藥物,胃藥、頭痛藥、止吐藥、腦水腫、肺水腫用藥等等,因為我家裡有位醫師,所以除了在每一種用藥均註明用藥方法,還練習如何判斷腦水腫或肺水腫這可能要人命的高山症,以便正確用藥。唯有正確用藥才能避免紛爭。在這裡我會建議各山會辦理「高山用藥」的相關課程,讓各領隊、嚮導學習,有這樣的團隊,相信是山友之福。

(二)如果用藥不當,患者死亡,糾紛可能因此而產生。有以下幾種說法:

1、「不確定故意」殺人罪?別緊張:查山友高山症發作,命在旦夕,我與他無冤無仇,如何萌生殺人犯意?這與老公有外遇,為了毒死老婆而「下錯藥」的故事差太多了。所以一般情形是不可能以此罪相繩。

2、過失致死罪?按「刑法上之過失,其過失行為與結果間,在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始得成立。所謂相當因果關係,係指依經驗法則,綜合行為當時所存在之一切事實,為客觀之事後審查,認為在一般情形下,有此環境、有此行為之同一條件,均可發生同一之結果者,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之相當條件,行為與結果即有相當之因果關係。反之,若在一般情形下,有此同一條件存在,而依客觀之審查,認為不必皆發生此結果者,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不過為偶然之事實而已,其行為與結果間即無相當因果關係。(最高法院76年台上字第192 號判例參照)」,對不起太文言了,但是我是要告訴您,如果藥物因患者個人體質特殊而死亡,是不能認定投藥者有過失。所以只要您已確實依據該藥物之一般使用方式而投藥,就無過失責任。

三、在論譠上看到有些領隊堅持不給藥,其實依刑法第15條第1項規定:「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領隊與隊員們均有契約之存在(口頭契約也算),對於隊員負有保護義務,如果隊員在山上得了高山症,命在旦夕,而領隊背包裡正好有高山症用藥而不拿出來投藥,導致該隊員死亡,該領隊是否有能防止該結果的發生而不防止之不作為犯罪呢?尚待各位省思。

四、我不是醫師,是司法人員,但我卻不怕有何法律責任,而樂於在山上視山友需要給藥,在玉山北峰、北二段、干卓萬都為我的藥物及其他山友的照護,而讓需要的山友得以迅速恢復,安全下山,您說這不是件很令人快樂的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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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就是這麼湊巧,一位執業律師老朋友上門來訪。擇期不如撞日,順便請教以同樣的問題,律師於是親切地為我解惑。他說,處於此種情況下,不必擔心,你就清楚地說明這是治療高山症的藥,倘使我自己得了高山症,也吃這個藥,現今你有高山症,相信這個藥對你也會有幫助,你要不要吃呢?若他說好,就請他拿去吃。這跟你假扮醫師,要為他治療,然後給藥收取費用不一樣,並不違反醫療法;況且,若是遇到要人命的嚴重高山症緊要關頭,這樣的處置也屬於緊急避難的範疇,沒有觸法之虞。舉個簡單的例子好了,出外旅遊坐車,看到有人暈車,出於好意,你把自己攜帶的暈車藥拿給他吃,這並不違法;假日去田野看花海照相,剛好有人過敏性氣喘發作,哮喘得厲害,這麼巧,又是你,你也有氣喘的病史,隨時都備有氣喘吸入劑,所以你趕緊跑過去問他說是不是氣喘發作,要不要用你自己治療氣喘的吸入劑先行處置。這些行為,都是救急,不違法的。回到高山症,如果不幸病患終至死亡,他的死亡原因也跟你給的藥沒有直接相關性,換句話說,死亡是嚴重高山症造成的結果,不是你給的藥造成他的死亡,所以你也不用對他的死亡擔負任何法律責任。最後,我滿懷感激地跟朋友互道再見。

伍.

法規上算是解套了,但是檢察官還是把醜話說在前頭,為防止有心人士利用法條脫罪,緊急避難的認定是從嚴的。
為了自己也為了順便幫助別人,登山人要加油,上山前多下功夫多認識高山症及其用藥,在山上要多留意自己的身體狀況,並對高山症保持高度警覺,互相關照。
希望我的這些小心意,能穩定填實大家對高山症的不安與虛空。
祝福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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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o from PTT

兩座山中間的低處叫鞍部

兩條山脈中間的低處叫埡口

思源埡口連接中央山脈和雪山山脈的低處

八通關是連接玉山山脈和中央山脈的低處

*經過討論,或許不是這樣喔?請參考樓下討論串唷~~拍謝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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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ruebell (貝兒) 看板 Hiking
標題 [情報] 雪霸國家公園入園系統12/1改版
時間 Fri Nov 26 10:27:4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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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申辦入園系統將訂於99年12月1日提供改版上線服務,本次改版主要增修情形如下:

新增可自行取消個別隊員服務:申請核可後,申請者可於申請時限內自行取消部分隊員,
釋出之名額可由後補名單遞補,或於隔日上午7:00供民眾申請。

新增入園申請床位後補機制:在山莊床位額滿之後,仍有後補名額可登錄,後補名額僅能
後補申請當天1日,若當日較前面原額度內床位之申請案中有審核不通過或自行取消者,
所釋出之名額將優先給後補名額,後補時間以當日晚間23:00 統一由系統辦理,如釋出名
額大於第一順位之後補名額則由第一順位者取得,若釋出名額小於第一順位者則由更小名
額之第二順位或第三順位遞補,遞補規則同上,若無取得後補床位者則喪失當日之後補資
格,將可於隔日上午7:00再提出申請案。

另外,本處預定於100年1月1日起提供入山、入園兩證申請合一服務上線,為與警政署入
山申請資料相符,申請資料填寫方式在住址填寫欄部分資料改為下拉式選單。


資料來源:雪霸國家公園第143期電子報
     http://www.spnp.gov.tw/Ess/epaPreview.aspx?id=M%2bjei1U%2f3rE%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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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林管處
http://taitung.forest.gov.tw/ct.asp?xItem=53574&ctNode=2323&mp=350

【發布日期:2010/10/12】嘉明湖國家步道預定11月初重新開放

  為嘉明湖國家步道重新開放預做準備,日前(10月8~10日)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特舉辦嘉明湖國家步道淨山活動,以全新面貌服務廣大登山民眾,活動參加人數共65人,活動對象為該處員工、森林志工、各級機關人員及台東縣登山會團體,活動三天大部分在惡劣的氣候中進行,時而大雨時而霧雨,參加淨山人員靠著毅力,全部走完全程,經此活動踏勘測試,踏勘結果狀況良好,唯仍有些許小缺失有待改善,俟改善完成後即可開放,該處表示將於11月初開放民眾登山。

  嘉明湖國家步道隸屬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管轄,是國內登山旅遊熱門路線,去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以來即封閉禁止民眾前往,並進行復育及步道修繕工作,目前步道修繕工作已大致修復完成。

  嘉明湖位於三叉山東南側,海拔高3310公尺,是台灣僅次於雪山翠池的高山湖泊,因湖面輪廓近似橢圓形而有「蛋池」之稱,又因湖色湛藍與雲天相對,被登山人喚做「天使的眼淚」。嘉明湖國家步道全長13公里,步道位於南橫公路(台20線)154.5公里處即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沿途設有二間山屋,分別為向陽山屋、嘉明湖避難小屋,皆可容納80人,沿途有二座百岳山脈分別為向陽山海拔3603公尺及三叉山海拔3496公尺;因屬入山管制區域,故前往登山時需要辦理入山申請,欲登山時事前需作充分的規劃與準備,更由於全程路段崎嶇陡峭且路途遙遠,需做好體能的訓練。

  前往嘉明湖國家步道,因沒有大眾運輸系統,需自行準備交通工具前往,又南橫公路目前禁行甲種大客車,乙種大客車僅能行駛至利稻路段,台東林區管理處建議前往嘉明湖以三天為宜,行程第一天台東出發→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住宿向陽山屋。第二天向陽山屋→嘉明湖避難小屋→嘉明湖→三叉山→住宿嘉明湖避難小屋。第三天嘉明湖避難小屋→向陽山→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台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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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好茶『回家的路』災後維修計畫說明書

一、緣由:

  好茶部落於1978年(民國67年)遷村之後,鑑於好茶為西魯凱族群之發祥地,保有豐富珍貴的文化歷史價值,於1991年由內政部核定為二級古蹟,成為國內第一個原住民文化資產列入國家古蹟的案例之後,一時掀起文化界及愛山旅遊界之好奇與青睞,紛紛慕名而來,飽覽寧靜醉人之山水風光,及神秘動人的魯凱文化巡禮。

  但30幾年來歷經數次的颱風豪雨使原有的地形地貌遽變,原有道路逐年惡化,尤其今年88風災所造成之大崩塌已經無法通行,必須高繞另闢新路,才能到達舊部落,耗費體力,又拉長時間達2-3倍之多,部落有心人士提議維修,但因本社區部落也遭沖毀滅失,村民心有餘而力不足,不得不藉助各界善心人士,惠予支援贊助,共同達成重建「回家的路」的心願。

二、地理環境說明及整修原則:

(一)原住民文化園區至好茶水泥大橋(已遭沖毀),該路段仍可維持車輛通行,但必須砍除兩旁之雜草樹枝。

(二)好茶大橋起原來的路基全部坍塌無法通行,只能於10月底以後之枯水期沿河床闢建道路而至新好茶部落。

(三)登山入口處起第一水源處(大峽谷)大崩塌約1200公尺原路基消失,必須重新開挖。

(四)第二水源起至紅櫸木處走山,路基全毀難以修復,必須高繞另闢新道路。

(五)本計畫案擬雇用當地好茶青壯年人探勘選線,事先砍除障礙雜草樹木,以利施工。

(六)陡坡或岩壁以電鑽開挖腳踏台階,並設木條或繩索為扶手,以維持安全措施。

(七)以不大開挖、不砍樹為原則,保持原始生態之風貌,如遇石壁則繞遠路,寬度維持單人通行即可。

(八)選擇較開闊之處,用原木、石材設置簡單座椅為休息處。

好茶史官、詩人邱金士「邱爸」之回家心聲

(漫漫天涯歸鄉路)

  在8月6日的那一天,我一大清早離開新好茶,從上面端看一下整個部落,除了從平地上來在河川邊築堤的工人之外,部落是一片寧靜。我以烏龜似的步伐緩慢的往回家的路上,縱使知道颱風警報,我在內心裡默默的祈禱希望不再有水災。回到老家才2天巧遇八八節的狂風豪雨,早上省來才看到對面的瀑布及其他地方都被土石沖刷掉。當我們想下來平地時,發現從紅櫸木到新好茶的路全部毀了,而且完全不能通行。於是我們選擇沿日本古道,可是路也已經是柔腸寸斷得必須繞來繞去。花上一天還不能到達新好茶,便在途中過夜,第二天上午才到達新好茶。但最難過的是,來到新好茶竟然是已經完全淹沒在河川裡。而那一天一個人回家經過部落,即將是我對新好茶部落的最後一幕了。

  當雲豹的故鄉舊好茶並沒有怎樣時,使我對選擇這裡為永久聚落的祖先更加懷念之外,想回家的心念更迫切,但是,當遙望著在雲霧繚繞中的老家時,內心彷彿是在漫漫天涯裡還在尋找歸鄉之路。

聯 絡 人: 邱進土 0919-607549
杜冬振(08)7212916、0912-492784
聯絡住址:屏東縣麟洛鄉新田村麟森路麟安巷13號(好茶村安置中心)

捐款專戶:
金融機構:內埔農會
戶 名:好茶社區發展協會
帳 號:90400180007669
聯 絡 人:杜冬振(08)7212916、0912492784
聯絡住址:屏東縣麟洛鄉新田村麟森路麟安巷13號(好茶村安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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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選照片會另開視窗,再點選照片一次,圖片會放大為原始大小,方便觀看!

要看最新的路線預測請看:http://www.cheunghy.com/shared/tc/

雖然目前預測路線是往東北邊走,不會直接走向台灣,但是颱風的尾巴不知道會不會對台灣造成太大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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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網址:http://recreation.forest.gov.tw/askforpaper/AskFormaina.aspx

1.如果不要住山屋,可以不要申請,帶帳篷即可
2.沒有總量管制其實很可惜...這樣只單純解決搶床位的問題~"~

  向陽 - 三叉山嘉明湖國家步道 ( 向陽山-三叉山路線圖 ) 為國內著名登山景點,每逢假日吸引眾多民眾前往登山,林務局台東林區管理處於步道沿途設置向陽山屋(4.3K) 及嘉明湖避難小屋 (8.7K),各可容納 70人,提供山友住宿用。每年10 ~ 12月登山旺季之星期例假日及其他季節之連續假期, 2座山屋往往擠滿人潮,山屋床位一位難求,民眾為床位使用問題發生衝突時有所聞,為有效管理山屋床位,台東林區管理處預定98年8月1日開始試辦2座山屋的網路登記,試辦期2個月。申請網址請由台東林管處或林務局台灣山林悠遊網等網站進入。需於住宿前30日申請,可由個人或組隊申請,唯每隊以12人為限。若超過住宿人數將以公開抽籤方式排序受理。

  已申請到山屋床位之遊客,入山前必須先向警政單位辦妥入山申請,併同林管處核准住宿通知 (必須自行於電子郵件內列印) ,攜帶至向陽國家森林遊樂區管制站繳交登記,登記時間每日上午 07 : 00 至 17 : 00,由台東林管處人員核對相關文件並核章完成手續後,領取住宿號碼牌。抵達山屋或避難小屋,以所領取之號碼核對床位編號住宿。

  網路申請住宿試辦期間未申請者若有床位仍可住宿,9月30日試辦期滿,10月1日正式實施,未辦理申請住宿者不予住宿,若有任何疑問可電洽台東林區管理處育樂課電話(089)345493或337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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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網址:http://www.spnp.gov.tw/news/news_detail.asp?id=786&picno=4&new_type=3

有關大霸尖山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自98年7月1日起開放之注意事項公告 2009/06/23 保育研究課

依據98.06.23與新竹林區管理處召開之「大霸尖山線開放相關議題會議」之決議事項辦理。

開放路線:自98年7月1日起開放大霸尖山線(觀霧至大霸尖山段)與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之入園,並於98年6月23日下午六時起於網路入園申請系統(https://apply.spnp.gov.tw/)中新增大霸線與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提供民眾申請。本次開放範圍不含大霸北稜路線。

登山口服務站:原馬達拉溪登山口服務站已因風災受損,目前在大鹿林道東線入口0.3K處(林務局舊焚化爐對面)設有登山服務站及柵欄。於登山服務站將有服務人員進行入山、入園證之查驗。

車輛管制:因連續颱風及豪雨造成嚴重損毀,並受地質限制,大鹿林道東線禁止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入。本路段自公告日(98年5月27日)起除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禁止其他車輛(包括腳踏自行車、機器腳踏車及汽車等)進入,步道開放人員進入時間,自早上七時至十一時止。

入園總量管制:因大霸尖山與聖稜線係屬國家公園之生態保護區,以山莊床位數進行每日入園之總量管制數,大霸尖山線之馬達拉溪登山口營地每日最高承載量為48人(12營位,1營位住4人)九九山莊為300人;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提供霸南山屋舊址營地16人(4營位),請自備帳棚、睡袋與水源,並注意自身安全。另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轄管之九九山莊不提供棉被與糧食,遊客需自備睡袋。由觀霧出發登大霸尖山與聖稜線者,行程第一日皆須住宿於馬達拉溪登山口營地

入園申請流程:申請方式採用先申請先審核先核准之制度,額滿為止。民眾自入園網站線上申請系統(https://apply.spnp.gov.tw/)登入且送出申請案件後,管理處會進行資料的初步檢核(約1-3天工作時間),檢核通過後會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者,告知申請者下載入園許可證,再進行九九山莊相關費用繳納。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宿清潔費用新台幣200元整。繳費請於07:00-17:00至觀霧國家森林遊樂區遊客中心服務台現場繳交,繳費洽詢電話037-272913或097-37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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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萬喚始出來...

突然改了:

改 「6/23下午6:00起開放申請大霸線及聖稜線」

主旨 大霸線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訂於6/23日下午六時起開放申請7/1-7/23入園

發佈日期 2009-06-16

發佈單位 保育研究課

內容 有鑒於新竹林區管理處邀集本處於6/23下午召開大霸開放相關會議,本處擬待會議決議後,自6/23下午6:00起開放申請大霸線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當天開放可申請期限為7/1-7/23期間。有關九九山莊住宿、繳費等訊息將待新竹林管處於會議決議後統一公告於本處網站。
改 「6/23下午6:00起開放申請大霸線及聖稜線」

主旨 大霸線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訂於6/23日下午六時起開放申請7/1-7/23入園 發佈日期 2009-06-16 發佈單位 保育研究課 內容 有鑒於新竹林區管理處邀集本處於6/23下午召開大霸開放相關會議,本處擬待會議決議後,自6/23下午6:00起開放申請大霸線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當天開放可申請期限為7/1-7/23期間。有關九九山莊住宿、繳費等訊息將待新竹林管處於會議決議後統一公告於本處網站。 新聞網址:https://apply.spnp.gov.tw/news.php?uid=104

  有鑒於新竹林區管理處邀集本處於6/22召開大霸開放相關會議,本處擬待會議決議後,自6/23上午7:00起開放申請大霸線及聖稜線(大霸尖山至布秀蘭山段),當天開放可申請期限為7/1-7/23期間。有關九九山莊住宿、繳費等訊息將待新竹林管處於會議決議後統一公告於本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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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友~阿國mail給我的,大家有空就先去考唷!^^

爬玉山,記得上網考試
請進入→ http://www.ysnp.gov.tw/ysnp_etest/index.asp

1.先申請帳號
2.填入基本資料
3.然後再考試(學習測驗->影片型)
*請於觀賞第一段影片後,做答第1~5題測驗,觀賞第二段影片後,做答第6~10題測驗。影片必需全程觀賞,才能做答。

Q&A

001. 玉山是亞洲那一區域中最高的山峰? 東北亞

002. 欲從事攀登玉山活動,先透過何種最便利之申請入園許可,再據以向警政單位辦理入山證? 網路申請

003. 使用乾式生態廁所後,為了加速分解以避免發臭,必須將轉輪向右轉幾圈? 3圈以上

004. 在玉山登頂的過程中,您不應該行經那種路段? 之形路間的捷徑

005. 玉山坐落於哪三縣行政區域的交界點? 南投縣、嘉義縣、高雄縣

006. 東埔至八通關登山步道沿線,在那一個景點之前屬於自由活動區域,不需申辦入園許可證? 雲龍瀑布

007. 下列何者是從事登山活動行前應有的準備事項? 以上皆是

008. 下列何者是應謹守的登山倫理? 以上皆是

009. 下列何者為登山過程中不應該出現的行為? 以上皆是

010. 未辦入園申請而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者,最高會被罰以多少新台幣? 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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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自原文的連結!

原文請看: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4164/ch05/type3/gov46/num11/Eg.htm

重點其實是,資料有座標耶,這樣就比較好找了...

看了連結內容的照片...
我只要能去孤巴察峨(1號岩雕)看看我就滿足了!!^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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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想到要帶相機來上課,所以所有照片都是beluga提供的,感激ㄋㄟ~^__^

  這是由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辦理的九十七年度山野緊急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初級班,由於當初不太確定上課情形如何?所以只報名了2/16,可是上完課後很後悔,感覺上得不錯呢!

  其實心中有想乾脆明天2/17的進階班也參加好了,不過實在沒辦法,已經有其他事情了,所以只好下次再上進階班了...(會不會等到6月或是9月再上時,初級班所上的都通通忘光啦!XD)

  本日上課內容,早上+下午半天以教材講義為主,下午後半天就是情境演練,課程中其實跟登山上有很多關係,雖然哈醫師提到一些裝備或是東西都是應該帶上山的,比如至少一人要背"*鋁架式背包"...但...這實在有所困難,看來還是得動動腦,想想還有什麼替代品會更適切!?

*鋁架式背包的用途在於製作擔架用,因為若使用"樹枝製作"其實也頗費時耗力,若在高山上,甚至有可能找不到適當的樹木,而下午演練,就是以此做練習。

以下資料再給大家參考:

中華緊急救護技術員協會:協會網址

九十七年度山野緊急救護技術員訓練課程報名簡章:簡章點我下載

訓練日期 : WEMT ( 山野救護技術員 )

初級班
02/16、06/07、09/20、12/20

進階班
02/17、06/08、09/21、12/21

歡迎,一同再次報名唷,即使只是聽聽,我想會蠻有收穫的。^___^

beluga的BLOG:
http://beluga-memory.blogspot.com/←因為地理藏寶而認識的格友,Nice to meet you!:)

照片貼貼(beluga還有更多照片,等她的BLOG更新吧~^^):[台北] WEMT-Basic 山野緊急救護技術員-初級班 2008.2.16

搞笑的哈醫師,上課方式很幽默,說話非常口語,常常惹得大家哈哈大笑,原本擔心上課會打瞌睡...想不到上課時精神可好了~^^"---->示範頭部受創流血時用牙線的止血法-...可是我上山沒有帶牙線的習慣Orz:


下午的演練課程(擔架是由鋁架背包+登山杖組合的,順手的話,應該很快就可以完成,另外有那4條肩帶,真的省力不少):
















課後,與哈醫師&助教合影(左起助教1、2、哈醫師、阿福、我、NIKI、助教3,最前面的就是beluga拉!^^):


課後,與哈醫師&助教合影(左起助教1、2、哈醫師、阿福、我、NIKI、助教3,最前面的就是beluga拉!^^):

*這張的助教1,是我們這小組的助教,感謝耐心教導我們,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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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9/12日為止,要搶要快,不然就去參加免費醫學講座,也有書拿唷!

  經過許多台灣以及香港戶外界的贊助,『高山病』這本書終於印製完成,編著者使用深入淺出的方式編寫這本書,是一本專門寫給醫學知識未必深厚的我們所閱讀的好書。本書一共七十餘頁,重點為急性高山症、高山肺水腫、高山腦水腫、高原氣管炎、高原視網膜出血、血管栓塞、高原性水腫等章節。

  自九月十二日起,您可以在以下的登山用品店獲得到這本書,只要您的消費滿台幣2,000元,合作店家將會贈送您一本『高山病』。除此之外,您也可以參加我們舉辦的講座,親臨現場者我們將會贈送您一本『高山病』。

店家      住址
毅成戶外用品  香港九龍旺角亞皆老街24-26號東方大廈五樓
        香港灣仔灣莊士敦道163號勝任商業大廈1樓
登山友中山店  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18號
萬勁      台北市中山北路二段98號2樓
仙后座     台北市師大陸161-1號
台北山水    台北市中山北路1段12號
EMH      台北市和平東路3段292號1F
RockLand   台北市新生南路三段94巷5號1樓
易遨遊     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16號
傑克郎皮    台北市羅斯福路三段284巷7號1樓
詮峰登山用品  台北市和平西路三段70號
登山友板橋店  台北縣板橋市館前東路102號
台灣黑熊    桃園市經國路547號
傑克大山    新竹市中華路二段161號2樓
鄉野情(新竹店) 新竹市東光路22號
台北山水台中店 台中市河南路二段482號
鄉野情(五權店) 台中市五權西路2段316號
鄉野情(崇德店) 台中市崇德路一段125號
鄉野情(東海店) 台中縣龍井鄉台中港路7-59號2樓
高雄九九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137號
維京山屋    台南市大同路1段66號
友愛自然    台東市仁二街257號1樓

講座時間:

2007/09/29(六) 0900~1630(三個講題)台北場次 NGO會館台北市青島東路八號
2007/10/14(日) 0900~1630(三個講題)台中場次 維他露基金會館台中市雙十路一段123號

講座主題以及場次查詢請至亞陞國際戶外有限公司網站 www.apex111.com
電話諮詢:02-2664 5572 E-Mail: apex@apex111.com
主辦單位:APEX亞陞國際戶外有限公司 www.apex111.com
協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山岳文教協會
贊助單位:瑞傑(Mountain Hiker、Mountain HardWear)、歐都納(Atunas)、創峰(Vasque)、萬勁(仙后座、Trail Corner)、鄉野情(五權、東海、崇德店)、登山友(Arc'Teryx)、城市綠洲(Garmont)、香港毅成戶外用品店、大豐(Petzl)、基地營(BaseCamp)
高山病講座之講師:賴育民、陳哲伸、林政翰、王士豪(依姓氏筆劃作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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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日登山隊看來的,講座看來還不賴唷~~不僅免費,還有送書耶!有時間應該會參加台中場!^___^~ (OS:台中場不要來太多人呀!XD)

主講的賴育民醫師(台大)常在台灣山岳雜誌刊稿,曾出版膾炙人口的「白石傳說」一書;林政翰好像飛輪有認識?有成立米亞桑戶外中心;另外兩位我見識不夠廣,還不知道!^^"

  台灣本是多高山之島嶼,如今有越來越多的人口利用休假進入高海拔區域,台灣的熱門高山行程-最高峰玉山就有3952m;車子就能進入的合歡山區也有3000-3500m;連旅遊聖地阿里山森林遊樂區也有2216m。

  除了在台灣從事高山活動之外,現今也有不少人口到國外從事遠征以及高海拔旅遊;現今青藏鐵路「全球海拔最高的鐵路線」開通,很輕易的就能夠到達4000m以上的高海拔區域(青藏鐵路4000m以上地段就有960km,青藏鐵路的最高點唐古拉山口海拔有5072m)。

  然而,你對於高山有可能會遇到的危難瞭解多少?你知道怎麼讓自己可以享受大自然並且離開危難的邊緣嗎?你知不知道在你從事這些戶外活動的同時,遇到緊急傷害要怎麼做第一瞬間的反應?你知道有一種病症叫做高山病嗎?在你前往這些高海拔活動時,你對高山病症有多少了解?你知道稍一疏忽,就有可能致命嗎?。

  可別小看台灣最高只有3952m的玉山,每年台灣都有因高山病引發死亡的病例,更遑論出國遠征或到其他國家高海拔旅遊的狀況。

  有鑑於此,APEX亞陞國際戶外有限公司將於9/29以及10/14假台北NGO會館以及台中維他露會館各舉辦一場有關於高山醫學講座,讓你對於在野外有可能遇到的種種狀況有有更多的概念。

  講座內容含括,認識高山病及預防、處理(急性高山症、高山肺水腫、高山腦水腫);高海拔環境緊急救護(脊椎檢測、傷患搬運、頸椎固定、重大外傷處理等);高海拔相關病症(失溫、凍傷、雷擊、血管栓塞、高原視網膜出血、高原氣管炎)。

  講師多為目前任職於各大醫院之醫師以及擁有國際認證野外急救之教練。這絕對是一場熱愛高海拔休閒活動以及有機會前往高海拔地區的你不能錯過的知識性講座。此講座為免費入場,但人數有限請儘早入場,若額滿恕不接受入場,凡參加高山醫學講座者皆可免費獲得一本高山病書籍。

講座時間:

2007/09/29(六) 台北場次 NGO會館 台北市青島東路八號

2007/10/14(日) 台中場次 維他路基金會館 台中市雙十路一段123號

此講座為免費入場,但人數有限(場地約僅可容納100人)請儘早入場,若額滿,恕不接受入場,凡參加講座者皆可免費獲得一本高山病書籍。

講座資訊查詢:www.apex111.com

講座諮詢:02-2664 5572

apex@apex111.com

主辦單位:APEX亞陞國際戶外有限公司

協辦單位:台灣山岳文教基金會

贊助單位:瑞傑、歐都納、創峰、萬勁、鄉野情、登山友、城市綠洲、香港毅成、基地營(BaseCamp)、720Armour(依贊助金額大小作排列)

感謝講師:賴育民、陳哲伸、林政翰、王士豪(依姓氏筆劃作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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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山補給站開辦免費登山教室,規劃了很多課程,但因為遠在北部,上課時間又在週三晚,所以只能流口水而已,但是剛剛發現有週六室外課,整理了一下從今日到年底共有6場室外課,列表如下,不過...對照自己的行程,好像只有一週有時間參加。Orz

8月26日星期六 袁雲英、蔡天生 [已經有活動-武法奈尾山]
野營與登山廚房戶外課
營地與紮營技術、戶外廚房用具實際操作
實習路線尾寮古道上天南宮,歡迎自備自己較熟悉的爐鍋參與

9月16日星期六 賴錫欽 [已經有活動-屏風山]
判圖與導航戶外課
指北針與地圖判讀、地形地物與地圖實際應用
前方交會法和後方交會法的應用與現場地形對應

9月30日星期六 吳啟光 [已經有活動-治茆、雙龍山]
繩結應用戶外課
基礎繩結用法地形狀況與繩結實際應用
戶外課地點另訂,請備輔助繩,如有傘帶也請帶來練習

10月14日星期六 四季溯溪 [已經有活動-塔魔巴]
攀岩與溯溪戶外課
攀登裝備實際應用、攀岩與溯溪初體驗
擎天崗右股上高頂山下高頂古道,需穿溯溪鞋等個人裝備

11月11日星期六 賴錫欽、蔡天生 [YA~有空檔了,可以參加]
登山安全與緊急避難戶外課
野外求生課程演練、野菜摘取與無鍋煮食
以找水和生火為主題,並在無鍋無爐的情況下如何煮食

12月30日星期六 黃魏慶 [已經有活動-長程縱走]
生態登山---柴山之旅看地方環境的關懷與學習

登山教室2006年課程表:
http://www.keepon.com.tw/ActiveSite/AD/School20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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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宗聖標新立異自己編的《黃金十稜》來囉~

一路展延在山海間的稜線,有著美麗、遼闊的景致,既能觀山、又能望海,在全台山岳風景中可謂首屈一指!

十大黃金稜線

黃金一稜「基隆山稜」:
基隆山至雷霆山(基隆山東峰)的稜線。

黃金二稜「煙囪稜」:
無耳茶壺山涼亭經廢棄排煙管至水湳山的稜線。

黃金三稜「茶壺山稜」:
無耳茶壺山上半平山稜線右轉出草山戰備道的稜線。

黃金四稜「俯瞰稜」:
半平山鋸齒稜555峰下黃金池的稜線。

黃金五稜「劍龍稜」:
半平山鋸齒稜381峰下半平水霸的稜線。

黃金六稜「鋸齒稜」:
半平山713峰下水霸山的鋸齒稜線。

黃金七稜「南子吝山稜」:
草山北分支的左叉稜下南子吝山。

黃金八稜「石梯坑山稜」:
草山北分支的右叉稜下石梯坑山。

黃金九稜「鼻頭山稜」:
南雅山至鼻頭角山的稜線。

黃金十稜「龍洞稜」:
和美山至龍洞公園的稜線。

(摘錄自林宗聖著之黃金十大傳奇P19~20)

感謝美麗的羊版大辛苦打字!^^

原文:http://nc.kl.edu.tw/bbs/showpost.php?p=58596&postcount=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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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登山補給站
http://www.keepon.com.tw/ActiveSite/Message/One.asp?MessageID=35313

該文蠻哈拉的...(好笑)
我只截取重點,有興趣直接點連結笑笑吧^^"

1) 如來神煮第一式: 起鍋

  a. 快速爐一個,輕便鈦鍋大小各一,米,水, 擋風板(這個隨便你, 拿石頭也行)
  b. 大鍋放一杯水, 小鍋放一杯米與 1.2 杯水(若沒量杯, 反正水面不要超出米一指節高度)
  c. 將小鍋放置大鍋內, 蓋上大鍋蓋, 上面放顆石頭或料理包等重物,壓住鍋蓋,以免亂跳.
(壓蓋石頭要夠重,不然水氣跑掉, 或滾水大量溢出來弄熄爐火,飯就不熟囉)

2) 如來神煮第二式: 煮鍋

  a. 大火煮至外鍋水開,轉為小火.
  b. 用小火煮 20 分鐘. (此時可以去做別的事, 不用管爐子, 讚吧 ? )

3) 如來神煮第三式: 悶鍋

關掉小火, 悶10分鐘. (10分鐘也很長, 別管它, 可先去做愛做的事, 棒吧 ?)

4) 如來神煮第四式: 結合 1~3 式, 開始吃啦, 不用再出招啦~

P.S:

小火就是要小到不要把外鍋水煮乾, 水又不會溢出來(壓蓋子的石頭一定要夠重), 又要讓水溫維持夠高(與氣溫及鍋子大小有關), 如果你使用 snow peak的快速爐, 用於約13 Cm大那種雙層鈦鍋(~3000元), 爐火就可以盡可能調到最小.

可先在家裡實驗看看, 若是飯太乾太硬, 可加水再繼續煮, 非常簡單, 保證成功喔.

提供給想作飯,又無法用乾燥米(沒微波爐)的人參考...
我有機會會實驗看看...但我是一個懶惰的人...煮麵還是卡合我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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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山的人很討厭碰到螞蝗,也有很多偏方來制螞蝗,不過用台灣秋海棠來制,卻是第一次看到..

詳情請看:
http://e-info.org.tw/node/2295#comment

我是從淡探山岳天BBS看到的^^

不過,爬山的日子以來,我只看過一次螞蝗...那是從別人身上被拍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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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在別人網誌看到的~
懶得重新打字,所以請直接點連結吧~
覺得還蠻豐富的一篇,
我也要努力不要每次上山只會煮麵@.@"

登山糧食原文出處

但其中的脫水米可以用微波爐會更快&方便→去雪山時徐大哥教的3分鐘搞定脫水米,不過...
我家其實沒有微波爐,不知道可不可以借用7-11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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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谷關七雄(已完登):
1.八仙山2366M、2.馬崙山2305M、3.屋我尾山1796M、4.波津加山1772M、5.東卯山1690M、6.白毛山1550M、7.唐馬丹山1305M

台中-谷關三雌(已完登):
1.馬來山1519M、2.佳保台山1406M、3.白冷山1330M

苗栗-水雲三星(已完登):
1.虎山1492M、2.上島山1437M、3.橫龍山1317M

桃園-復興三尖:
1.夫婦山1870M、2.復興尖山1852M、3.那結山1520M

南投-埔里六秀(已完登):
1.守城大山2420M、2.有勝山2105M、3.關刀山2017M、4.南東眼山1876M、5.舊武界越山、6.橫屏山1508M

南投-廬山三寶(六寶皆已完登):
1.武令山1759M、2.安達山(再生山)2339M、3.母安山1475M、多一寶,4.馬海濮富士山2617M、再多二寶,5.尾上山2682M6.武浪洋山2117M

南投-溪頭三(四)珠(已完登):
1.金甘樹山2091M、2.鳳凰山1697M、3.樟空崙山1520M、多一珠,4.鹿屈山2288M

南投-日月潭四兄妹(已完登):
1.水社大山2058M、2.大尖山2017M、3.貓蘭山1020M、4.後尖山1008M

台中-德基三毒:(剩1)
1.太木山2809M、2.大失夫山1977M、3.比壽潭山2485M

南投-奧萬大三怪:(完登)
1.馬軍山2150M、2.烏帽子山2483M、3.室呂木山2534M

台北-三峽三星:
1.東眼山1212M、2.金平山993M、3.志繼山990M

南投-力行三勇(已完登):
1.摩里克安山1763M、2.真烈巴山1998M、3.麻加拉路山1658M。力行產業道路上還有梅松山2896M與北東眼山2079M值得造訪

台北-烏來三姑:
1.波露山 三等三角點 4133號 1418M、2.露門山 1461M、3.阿玉山 二等三角點 1026號 1420M

台北-福隆三星:
1.荖蘭山、2.隆隆山、3.瑪崗山(萊萊山)

蘭陽五大名山(剩4):
1.鶯子嶺山(H 943M,3-1130)、2.三角崙山(H1029M,3-4165)、3.烘爐地山(H1166M,一等三角點)、4.大礁溪山(H1161M,3-4160)、5.阿玉山(H1420M,2-1026)

高雄-新南橫三星:
1.馬馬宇頓山 2032M 三等三角點7533號、2.烏夫冬山 1823M 二等三角點1667號、3.玉穗山 1578M 三等三角點7194號

高雄-鳴海三山:
1.網子山別名四日市山 1378M 三等三角點7143號、2.鳴海山 1411M 三等三角點7139號、3.真我山 1060公尺 三等三角點7140號

台東縣金崙三雄:
1.方屯山 2060M 三等7081號、2.那保山 1990M 三等6500號,遺失補立三等411號、3.大里力山 1929M 二等1561號

花蓮縣太魯閣七雄(剩6):
1.曉星山 2645M 3-6379、2.三角錐 2607m 3-4303、3.二子山 2565M 2-1452、4.豬股山 2495M 3-5982、5.塔山 2449M 一等三角點、6.富田山(又稱江口山) 2441m ,3-5983、7.清水大山 2408m ,一等三角點

日月潭四姐妹(剩2):
1.卜吉山 1222M、2.二龍山 954M、3.阿里眉山 936M、4.貓蘭山 10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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